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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捕”还能钓鱼吗?“发言人”这么说
2021年07月07日 09:21 来源:重庆日报

  7月6日,“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庆市长江禁捕工作发布会在江津区聂荣臻元帅广场举行,来自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和江津区的6位发言人为市民答疑解惑。

  “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大家对禁捕有关政策不明白的,都可以举手提问,我们将一一进行解答。”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杨宏首先出场,向市民介绍长江流域(重庆段)开展十年禁捕情况。

  “究竟哪些水域不能钓鱼?”“在允许钓鱼的地方,对垂钓的方式、钓具有没有要求?”现场市民举手提问。

  杨宏解释,根据长江流域(重庆段)的特点,管理部门划定了水生生物保护区常年禁捕,目的是为长江上游鱼类的自然繁殖留足时间。

  具体来说,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两类。在重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酉阳三黛沟大鲵县级自然保护区、合川大口鲶县级自然保护区(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都属于水生生物保护区。

  “按照规定,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休闲垂钓。”杨宏提醒市民,禁钓期结束后才能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里休闲垂钓。并且,垂钓前最好先向当地的主管部门询问具体的禁钓范围。

  “像我们以前常年在江上漂、以打渔为生,又没有其他技能的渔民上岸后,有哪些政策帮扶?”江津区油溪镇的老渔民廖泽明举手询问。

  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谢辛表示,针对退捕上岸的渔民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现实,各部门已进行调查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将有就业意愿的渔民纳入重点服务群体名单,在为他们购买社保的同时,还为其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获得相关技能证书的,还可最多享受6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有创业意向的,除安排专家指导外,还提供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开展长江禁捕联合执法是确保打赢长江“十年禁渔”硬仗的重要保证。发布会现场集中签订了区县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协议商定通过联合执法,确保长江水生态得到保护修复。同时,相关部门还对非法捕捞工具进行了集中销毁。(记者 赵伟平)

【编辑: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