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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村村点火、遍地冒烟”逐步走向规模化、集中化——重庆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2021年07月03日 10:08 来源:重庆日报

  1984年,中央4号文件正式提出发展乡镇企业的概念,重庆乡镇企业局也随之挂牌成立,由此拉开了我市农村工业和现代化发展的序幕。

  此后的近20年里,在政府优惠政策、鼓励措施的支持以及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全市乡镇企业从“村村点火、遍地冒烟”逐步走向规模化、集中化发展,不仅接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还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加快了农村的城市化进程。

  据《乡镇企业志》记载,截至2002年底,全市乡镇企业共计10.2万家,吸纳从业人员162.27万人,实现总产值1371亿元,向国家上缴税金37.48亿元,支付从业人员的劳动报酬128.2亿元,对地区经济发展乃至社会稳定起到了重大作用。

  社队企业萌芽发展

  什么是乡镇企业?依照《乡镇企业法》第二条规定,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开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

  “事实上,乡镇企业是由社队企业发展而来的,萌芽于建国初期的农村副业和手工业。最辉煌的时候,部分区县三分之一的财政收入都来自乡镇企业。”6月28日,原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赵吉林向重庆日报记者回忆起那段历史时,仍有些心潮澎湃。

  赵吉林口中的社队企业,起源于上世纪50年代。到上世纪70年代时,由于农村地区人多地少,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变得十分迫切的情况下,社队企业得到更广泛发展。1978年,重庆市社队企业局正式成立。

  地处西部山区的重庆,改革进程较慢,当时的社队企业并不多。改革开放后,一些人看到了机会。1979年,江津德感公社的一位普通村民吴永富率先行动起来。

  那一年,吴永富在帮别人做工时,偶然听到对方有亲戚想成立一家塑料印刷厂。虽然当地没有发展先例,但因听说在其他地方有类似发展模式,他瞬间心动了。

  随后,他动员村支书等4名村干部,每人出资300元,在村支书家的一间小门面房里,开办了一家简陋的塑料印刷厂。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一干就干出了大名堂。“那时可以说是发展得红红火火,一年销售额能有三四十万元,实在是一个不得了的数字。”吴永富说。

  但在那个时候,社会上不少人对于这个新兴事物存在诸多误解,甚至认为是在走资本主义道路。1983年,有人告到德感公社,吴永富的工厂被大队收归接管。

  尽管这样,吴永富在谈及那段经历时仍感叹:“多亏了改革开放,改变了我这个普通农民一生的命运,是我人生重要的转折点!”

  乡镇企业异军突起

  尽管有不同声音存在,但社队企业的兴办确实起到了繁荣农村经济、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的积极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1984年,中央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正式提出发展乡镇企业。

  这一时期,吴永富又联合自家亲戚共同出资5000元,创办了江津第一家乡镇企业性质的米花糖厂——江津县中渡食品厂。可正当工厂生产步入正轨时,有村民再次发出反对的声音,采用堵门、堵塞烟囱等各种方法阻拦生产。

  与上次不同的是,此时乡镇企业的发展已得到政府的重视。“当时事情闹到了时任县委书记那里,他就亲自到我们厂现场办公,不仅处理了领头闹事的村民,还鼓励我‘你走的路子是对的,发展农村经济首先就要发展乡镇企业,你大胆地干,县委、县政府在背后给你撑腰。’”吴永富说,政府的态度给他吃了颗“定心丸”,也让他明白了政府推动改革的决心。

  不仅仅是在江津,1986年,重庆市委、市政府在与无锡、成都等地比较后,提出要把全市农村工作的重点放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上,又在1988年成立了全市乡镇企业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激励、引导乡镇企业发展。

  吴永富说,就在1986年前后,德感当地做米花糖的企业一下就冒出几十家。1988年,在当地政府的帮助下,他在已搬迁的中渡小学原址上建起了面积约2000平方米的新厂房,并采购了一批机械化设备,告别了手工作坊时代。

  1986年至1995年开展“亿元乡”创建、1993年启动乡镇企业工业园区建设、2000年开展“明星乡镇”创建……在政府的支持推动下,乡镇企业迅速在全市遍地开花、异军突起,并逐渐从“村村点火、遍地冒烟”走向了规模化、集中化。

  经过10余年的发展,到2002年,全市乡镇企业形成了以摩托车、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为主的机械工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建筑建材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商贸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四大支柱产业和多门类的工业行业及服务行业体系。

  改制后“二次创业”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乡镇企业的发展速度开始明显回落。

  这一时期,因旧的管理体制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许多乡镇企业在实际发展中都面临诸多困难,乡镇企业迎来了改制后“二次创业”的阶段。

  1995年3月,市人大颁布《重庆市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条例》。随后,市政府又发出关于条例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实施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是明晰企业产权,建立财产制度,完善管理和经营机制,调动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各方积极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政企分开、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重大举措,要求加快改制步伐。

  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股权具体怎么分配,却并没有明确。吴永富说,当时当地体改委主动找上门,提出让他在带头完成改制。

  “最开始他们提出,街道和村都要分股份,然后我们几个合伙人再分别按出资比例分配,我考虑到这一来就把一个企业整得四分五裂了,就没同意。”吴永富说,后来经过协商,双方秉持着实事求是原则,最终达成一致:由吴永富出资10万元,购回了集体部分股份。

  赵吉林说,在随后几年改制工作的开展中,市里以“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为原则,逐渐明确了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及兼并、拍卖、租赁等多种改制形式,进一步释放了企业活力。

  吴永富表示,改制后产权明晰了,公司也拥有了更大自主权,可以制定自己的发展方向、目标,更好地适应市场。买土地、建厂房、建立销售网络……在市场经济的刺激下,公司不断适应新形势,逐步发展壮大,如今年产值达到7000万余元。

  “随着2003年中小企业局成立,后来又并入市经信委,乡镇企业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通过改制后‘二次创业’,这些存活下来企业依旧为后来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比如如今的宗申集团、隆鑫集团等皆是从乡镇企业发展而来。”赵吉林说。

【编辑:高吕艳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