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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盛:群众提出热点问题 职能部门现场解答
2021年06月28日 11:34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6月28日电(黄维正 刘亚兰) 6月24日,“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服务进社区新闻发布活动在重庆万盛经开区东林街道清溪桥社区举行。全区相关单位“发言人”就群众关心的问题,重点围绕如何做生态公民、哪些小区才符合老旧改造的条件、节水措施有哪些等与大家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话题,以“你提问,我回答”的形式,开展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就大家关心的身边事进行现场解答。

  做生态公民齐心呵护美丽家园

  每年的“6·5”世界环境日,万盛经开区都会举行宣传活动,通过发放环保宣传资料、宣读环保倡议等,呼吁公众携手行动,做生态公民,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现场,有不少群众关心,如何才能做好一名生态公民。

  该区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建飞介绍,做好生态公民,具体而言,可以参照《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其中包括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等十个方面。

  例如,节约能源资源方面: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度,冬季不高于20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人走关灯,一水多用,节约用纸,按需点餐不浪费;低碳出行方面,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等。

  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要符合这些条件

  当天,不少群众还十分关心要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要符合哪些条件。

  对此,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余波介绍,老旧小区改造就是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求,让大家的生活更方便,更美好,更舒心,“我们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会充分尊重居民们的意愿。”

  余波介绍,按照《重庆市主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和《万盛经开区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明确要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实施范围应为2000年以前建成的、房屋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且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和社区。

  已实施单项改造或局部改造,但仍存在配套设施缺项较多、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务及社区服务不齐全的小区也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服务提升范围。

  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原则上不纳入实施范围。

  在2020年底,由区住建局牵头,联合各镇街对辖区内的城镇老旧小区进行了全覆盖摸底调查,对照《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规定,全区城镇范围内共有81个小区,涉及楼栋653栋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后续该局将积极对接各相关部门,结合小区居民改造的意愿按规定程序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备案,同时按照“当期可承受,长期可持续”的原则,逐步实施改造。

  节约用水将采取四大措施

  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宣传节约用水,万盛本身就是一座缺水城市,节水对该区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该区将采取哪些节水措施呢?

  “坚持节水优先,强化水资源管理,是水利工作的主基调,也是我区高质量转型发展水资源要素的重要保障。”区水利局副局长赵兴健介绍,“十三五”末,全区用水总量从2015年的7518万立方米下降到2020年7069万立方米,低于国家2020年度9500万立方米控制目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按可比价计算)分别下降33.21%和36.46%,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

  赵兴健在发言中表示,“十四五”期间,区水利局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做好节水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逐步建立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的基础上,以改革计价方式为抓手,充分发挥市场价格调节机制作用,促进水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二是针对企业用水实行计划精细管理,促进用水科学化、制度化、合理化,提高用水水平和用水效率。三是通过对使用年限长、材质老化的城镇供水管网实施更新和改造,将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四是通过创建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工业区等节水载体,加大节水宣传力度,开展节水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建成节水宣教基地,提升全民的节水意识,培养全民节水行为。争取到2021年年底,节水居民小区创建率要达到15%,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率要达到50%,重点工业企业节水型企业创建率要100%全覆盖。

【编辑:李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