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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县能取得门诊用药保障资格吗?可以
2021年04月03日 08:57 来源:重庆日报

  跨区县能取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资格吗?4月2日,在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新闻发布会上,市医保局副局长仲姝婕就此进行了解答。

  有网友提问说:“我家老人户口在江津区,但长期居住在九龙坡区,这种情况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还是在长期居住地就可以办理?”

  仲姝婕说,此次出台的《关于做好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是针对全市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果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确诊了,就直接纳入全市“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不需要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对于职工医保,目前还是采取门诊特病的管理办法,可以跨区县进行特病检查,检查完以后,目前还需要回参保地办理特病资格。

  但从方便群众的角度来讲,市医保局今年正在落实医保事项“就近办”“网上办”,到今年年底,有90%的医保事项可以实现网上办,有23个事项可以跨区县就近办,所以在年内职工医保也可以实现跨区县办理。(记者 李珩)

【编辑: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