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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松藻煤矿事故3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2021年03月28日 09: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重庆3月26日电 (记者 钟旖 韩璐)重庆市纪委监委26日发布重庆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情况,3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2020年9月27日,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1万元人民币。经事故调查组认定,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据介绍,事故调查组坚持通过现场勘查、取样检测、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等,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处理及防范措施建议,重庆市纪委监委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

  按照重庆市委工作部署,重庆市纪委监委成立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审查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追责问责。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37名公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庆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庆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国资委、重庆市应急管理局、綦江区人民政府等单位34名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其中4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名公职人员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人予以组织处理。此外,事故涉及的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3名责任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处理。(完)        

【编辑: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