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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首例!男子高空抛物致人受伤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4-07-30 15:54:37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7月30日电(王志越)近日,江津区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高空抛物致人受伤案件,对涉事男子王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是江津区首例因高空抛物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例。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市民刘大哥正在重百步行街附近闲坐纳凉,突然被从天而降的石块砸伤头部,一旁的群众见状赶紧拨打电话报警。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几江街道大同路附近了解情况。到达现场后,民警见被高空抛物砸伤的刘大哥头部一直流血,便立即拨打120将其送至医院,随后对现场展开了走访调查。

  由于事发地点处于几江老城中心,小巷纵横交错,楼房众多,走访过程耗时漫长且几无所获。办案民警认真观察案发现场砸伤群众的物品碎片,发现是类似于大理石材质的石头,于是在走访过程中特别留意。当走访到一住户王某的家中时,细心的民警注意到王某家中墙砖掉落,掉落的墙砖与案发现场的碎片材质极为相似。民警将砸伤刘大哥的石块与王某家中掉落的墙砖进行了比对,发现二者材质、颜色等完全一致。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高空抛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当天嫌疑人王某饮酒后因嫌楼下声音太大,一气之下便将家中洗碗槽壁上脱落的6个石块从阳台扔了出去。他本以为小石块扔到楼下不会有事,却不知道已经砸伤了行人。

图为嫌疑人指认抛物现场。江津区公安局供图
图为嫌疑人指认抛物现场。江津区公安局供图

  目前,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年来,江津区公安局在严厉打击高空抛物违法行为的同时,持续加强防高空抛物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高空抛物现象的发生。

  此次高空抛物致人受伤事件后,东城派出所、几江派出所等社区民警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将防高空抛物的图片发送至各个社区群,针对高空抛物警情发生的小区楼栋,组织网格员一对一入户宣传,并在小区进出口张贴防高空抛物宣传资料,通过“警民直通车”座谈会讲解高空抛物相关法律法规,提醒辖区群众禁止高空抛物。

  江津区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市民,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高空抛物罪纳入刑法成为独立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请广大市民养成文明生活习惯,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以免伤人害己。(完)

【编辑: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