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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详解《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内容
2026-08-01 13:47:40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8月1日电 (张旭)《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7月31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条例》的内容。

  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付子堂介绍,《条例》共六章、三十条。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是划清各方权责边界,明确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企业事业单位和市民,在避险转移中的职责与义务,解决“遇到灾害找谁、谁来负责”的问题。

  第二章是避险转移准备,主要是做足“提前量”,把功夫下在平时。第三章则是监测与预警,《条例》打通了从“灾害监测”到“群众收到”的完整预警链条,不让预警停在半路上。

  第四章则是避险转移实施。付子堂说,这是《条例》最核心的实操部分,把“什么时候转、谁下令转、怎么转安全”全流程进行规范。

  付子堂介绍,《条例》第四章主要规定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区分应急响应前后两类场景,《条例》明确必须下达转移指令的情形,同时根据灾情的变化滚动研判、动态下达转移指令,做到既不乱下令、也不迟下令。二是对出现山洪暴发、水位暴涨等8种紧急情况,乡镇(街道)可以立即组织受威胁人员全部转移,无需等待层层审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互救和避险,抓住最佳救援时间。三是关于安置方式。《条例》规定,采取集中与分散、就地与异地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鼓励投亲靠友自行安置,困难群众由政府兜底集中安置。

  第五章是法律责任,区分了行政机关、有关单位、个人三类主体,差异化设定法律责任。第六章则是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金伟表示,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金伟介绍,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工作实际,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全域排查摸清底数,全量落图分级分类管控;二是实时监测感知风险,织密“人防+技防”网络体系;三是上下联动预警响应,协同避险转移闭环处置。(完)

【编辑:梁钦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