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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成立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 聚焦生态环境法典宣传阐释
2026-03-12 20:01:15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3月12日电(记者 刘相琳)12日,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典座谈会暨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成立仪式,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举行。标志着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出台后,全国高校首个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正式诞生。

  3月12日下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开启了“法典化”时代。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怀勇表示,西南政法大学成立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旨在践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成果宣传教育,推进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高质量发展,提升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工作的专业性与影响力。

  据介绍,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依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团队,由教师、在读学生以及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共同组成,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院长陈治教授担任团长,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党委书记谭正、西南政法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召集人徐以祥教授、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张志辽担任副团长。

  仪式现场,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林维,共同为宣讲团授牌。宣讲团团长陈治、副团长谭正上台接牌,标志着西南政法大学生态环境法典宣讲团正式启动运行。

  授牌仪式后,陈治发言时表示,宣讲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耕生态环境法典研究,锤炼宣讲本领,立足西南、辐射全国,精准阐释法典核心要义与制度创新,生动展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成果,全力做好法典宣传普及工作,让生态环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中国法学会原副会长、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会长张鸣起表示,希望宣讲团做好法典精神的“解读者”、生态文明思想的“传播者”、中国生态环境法治故事的“讲述者”,为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的普及与实施贡献更大的“西政力量”。

  西南政法大学作为我国较早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高等院校,早在1983年,该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学科奠基人张孝烈老师就对“统一的综合性环境法典”进行了前瞻性论述,多年来在生态环境法治教育、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领域深耕不辍,已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学科研的重要力量。

  下一步,西南政法大学将以此次宣讲团成立为契机,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等单位的指导下,做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推动法典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校园,让“学法典、守法典、用法典”的理念深入人心,为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西政智慧和力量。(完)

【编辑:罗永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