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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将于7月1日实施
2022年06月28日 17:11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6月28日电(记者 刘相琳)记者28日从重庆市应急管理局获悉,重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以下简称《评估规范》)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个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地方标准,可为其他省市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模式。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何建平说,企业第一责任人是决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因素,抓好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就抓住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实践充分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重视和不重视大不一样、认真抓和不认真抓大不一样。从安全监管实际来看,仍有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没有压紧压实。为此,重庆市应急局委托重庆市注安师协会编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规范》。

  《评估规范》核心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安全管理职责履职内容;二是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方法。

  在安全管理职责履职内容方面,《评估规范》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七项安全职责细化为58条具体规范,让其清楚知道在履职过程中“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等问题,从而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职责,将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与日常经营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最大程度避免安全生产事故。

  在安全管理职责履职评估方法方面,《评估规范》明确了政府监管部门的考核评估方法,可以采用分资料核查、现场观察、抽查询问、考试考核、综合评定、直接判定等方式对主要负责人安全履职行为和安全履职绩效进行量化评估,每种考核方式都有明确具体的标准,将安全监管聚焦在对标、达标、用标上,真正实现依法治理、依标监管,将精力从应对文山会海、检查考核的形式主义痛苦中解脱出来,切实解决政府自循环、企业自己搞“两张皮”的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何建平表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如果不落实,一切会落空。目前,重庆市安委办已经以正式通知转发这项标准,要求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照标准加强督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力防范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将“发展要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以高水平安全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完)

【编辑:张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