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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检察官的“法与路”——解码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
2022年05月19日 16:24 来源:七一网

  大足区龙水镇大围村,一座前接仿木结构牌楼式的石围土冢古墓被掘开,阳光像一柄利剑从树叶的缝隙中刺进来,照在土灰色的古墓上。

  2019年夏天,大足区相继发生两起盗墓案:7月23日,宝兴镇虎形村赵家河坝附近,一夫妻合葬古墓被盗掘;8月16日、17日,龙水镇大围村,一牌楼式古墓被盗掘。两次盗墓盗掘物品不详。

  接到报案后,大足区公安机关立即进行立案侦查。

  随后,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鉴定评估员李大地、于桂兰、蔡亚林一行直奔大足,数小时后抵达盗墓地点——大围村峦山堡。

  李大地等人进入现场,目力所及之处一片狼藉:墓前的铺地石板已被损毁,石质牌楼风化严重,因盗掘产生震动,已有脱落现象,石围大多坍塌,盗洞位于古墓的中后部,盗墓者用泥土和各式生活垃圾将盗洞回填,墓室内破坏程度不详。

  “都被毁完了,墓葬的完整性已经遭到不可逆的破坏。”看到现场,李大地无奈叹息。

  案件影响恶劣,大足区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很快,盗墓者黎某某、徐某等5人被抓获。

文化遗产检察官游强(左二)、龙云(右二)在盗掘古墓葬现场勘验
图为文化遗产检察官游强(左二)、龙云(右二)在盗掘古墓葬现场勘验。

  首案!为文物和文化遗产发声

  2020年5月29日,库绿河畔,赵家河坝,一座已被盗掘的合葬古墓旁人影绰绰。

  竹制的扫帚在堆满枯叶的地面上扫动,古墓的主体渐渐露出来。

  “清扫出来了。”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五部主任龙云大声说道。

  各方目光迅速聚拢过来。古墓的墓碑已倒塌,一个盗洞从土冢顶部贯穿至墓碑处。

  大足石刻研究院安全保卫处副处长杨光宇俯身翻看已经断裂的墓碑,上面的文字大部分已因风化而模糊不清,但还隐约可见“大清道光”等字样。大足石刻研究院文博馆员易泽平、阮方红则开始对古墓进行价值评估及修复设计。

  “价值评估、文物修复、公益诉讼”,这是站在古墓旁的龙云说得最多的词汇。

  2020年4月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出台,我市检察机关首次将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纳入公益诉讼监督范围。

  龙云认为,古墓盗掘案已经造成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共利益的损害,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公益诉讼范畴。

  “没想到,我们办理的首案就遇到了难题,那就是如何确定涉案文物的价值属性。”龙云说。

  若无法证明两座古墓葬的文物价值,便无法达成立案调查的条件。

  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在大足石刻研究院的支持下,一支由副院长蒋思维带队的4人专家小组专门负责协助检察官对古墓进行价值评估。

  大足石刻研究院的报告中这样提到两处古墓葬的价值:合葬墓对研究湖南邵陵丧葬文化、重庆移民史等具有一定的史料参考价值;峦山堡古墓是研究重庆地区清代墓葬形制以及古代建筑的重要实物资料。

  根据专业的修复方案,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向大足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5名被告人共同赔偿修复保护费用和向社会公众道歉。同年10月10日,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件,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案件多发,犯罪嫌疑人往往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而很难追究其民事责任,原因就是很难对文物和文化遗产受损情况进行价值评估。

  2020年7月8日,办理盗掘古墓案期间,大足区人民检察院与大足石刻研究院签订了全市首个“关于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加强公益诉讼与文物保护合作的协议”,并在大足石刻博物馆设立“文化遗产检察官办公室”,由4位检察官轮值,同时由大足石刻研究院派出3名专家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文物认定、价值评估和修复等专业支持。

  “检察机关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利于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大足石刻研究院院长黎方银说。

  为文物和文化遗产发声,他们被称为“文化遗产检察官”。

文化遗产检察官万灵(中)向专家技术人员咨询文物保护专业性问题
图为文化遗产检察官万灵(中)向专家技术人员咨询文物保护专业性问题。

  和时间赛跑 保护好历史的痕迹

  2021年1月28日,龙云接到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潘珂的电话。

  潘珂称,2020年末,黔江区发生一起重大古墓盗掘案,犯罪嫌疑人已被抓捕归案,希望就如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交流一下经验做法。

  “古墓盗掘”“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无论是案件还是诉讼需求都与大足区人民检察院刚刚办理的古墓盗掘案极为相似。

  随即,龙云向潘珂分享了办案经验和心得,还将相关法律文书和大足石刻研究院出具的修复方案传给对方以供参考。

  “不可移动的文物具有无明确被侵权人的特征,对于其所承载的公共利益的保护,通常以打击刑事犯罪为主,而忽视侵权责任的追究。”龙云说。

  在黔江区的案件中,3名被告人最终被判承担连带赔偿文物保护和修复费70余万元,并在省级媒体上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我们认为,文化遗产跟生态环境一样,属于全社会所有,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造成文物灭失或损毁后果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潘珂说。

  文物最大的敌人是时间。

  文物存在的时间以百年为单位,千百年间,这些文物在时间长河中饱受侵蚀、风化、氧化,能留存至今已是奇迹。

  文物最大的价值也是时间。

  时代的印记留存在文物上,无论是瓷器、字画、陶器,还是壁画、石刻建筑,都是历史的见证者,它们,构成了历史的一部分。

  文物保护最需要的也是时间。

  在过去,文物和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抢救性的,所谓抢救性,就是已被盗或被损坏才实施保护,而现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预防性的,要从现有状况预想到文物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实施保护。

  文化遗产检察官机制,就是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和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治化、制度化,督促配合相关部门对文物和文化遗产进行预防性保护。

  在綦江区,红军洞杂草丛生,发出检察建议后,杂草被清除,还铺上了石板路,红军洞得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在合川区,分布着从唐代至清代的石窟、浮雕等文化遗产的龙多山周边违章建筑环绕,文化遗产检察官发出检察建议后,违章建筑被拆除……

  “有时候,我们的工作就是和时间赛跑,可能保护得晚一点,文物就已经被损毁了。”龙云说。

  2020年以来,重庆市三级检察机关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0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6份。

  奔走在路上,文化遗产检察官所面临的领域大多是新的,但他们的目标是一致的:成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守护者,保护好历史的痕迹。

孙琳检察长(左)向革命文物保护部门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图为孙琳检察长(左)向革命文物保护部门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

  走出一条与文物美丽“邂逅”的新路

  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文化遗产检察官万灵站在南塔前,只觉得眼前通体石质的南塔巍峨高耸,扑面而来的,是一股历史的厚重感。

  可惜的是,南塔“病了”,受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影响,南塔塔身已有多处石块剥落,下层塔身更是“癣疾”多发——诸如“XX到此一游”的话语被刻得到处都是。

  万灵用手抚摸着那些刻痕说:“这些刻字都要清除掉,剥落的石块也要修复,不能让南塔继续‘病’下去了。”

  2021年9月,万灵收到一封来自人民监督员的信,称南塔因自然因素和违法行为的影响,损坏严重,文物的安全状况存在较大隐患。

  “经过调查确认后,南塔确实存在因缺乏保护而损坏的情况,我们和助理检察官实地勘验后,根据情况,向相关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保护职责。”万灵说。

  因缺乏保护而受损的文物还有铁山镇老街。铁山镇老街房屋历史悠久,同时因年久失修,有的已经到了垮塌的边缘,风化、雨水冲刷等,无时无刻不在对老街造成伤害。

  “实际上,大足的文物保护与修复从未停止过。”黎方银说。

  一直以来,大足都不缺从事考古发掘的人,也不缺从事文物研究的人,而是缺保护文物的人。这个现象,不仅是在大足,在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1996年,三峡工程建设加紧实施,同时三峡库区文物调查和规划制定工作也同步开始。历经多年,重庆的三峡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成果明显:完成地下考古勘探500万平方米,发掘63万平方米,出土珍贵文物4000余件,一般文物30000余件。

  而放眼全国,不可移动的文物数量是76.7万处,国有的可移动文物数量为1.08亿件,而全行业从业人员仅为17.57万人,专业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人数量更少。

  数量庞大的文物和数量稀少的文物保护从业者形成鲜明对比,这让文物保护工作捉襟见肘。

  大足区文化遗产检察官机制,或许提供了这样一种可能:依托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联合文物保护机构,在对文物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价值评估后,利用公益诉讼或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文物责任主体进行保护和修缮,最后进行评估和验收。

  这是一次基于法治的文物保护机制的有益探索。

文化遗产检察官万灵(左)、检察官助理何亮(中)向专家技术人员咨询文物保护专业性问题
图为文化遗产检察官万灵(左)、检察官助理何亮(中)向专家技术人员咨询文物保护专业性问题。

  大足,是重庆的,也是中国的。这块寓意为“大丰大足”的土地正在为文物保护提供经验,河南、福建、江苏、广东等省也逐步探索建立文化遗产检察官体制机制。

  当历史文化遗迹与现代文明迎头相撞,人们已经在这个过程中失去了太多历史记忆,保护起来、行动起来、奔走起来,这是一场文化遗产检察官与文物的美丽“邂逅”。

值班编辑:陈佳欣


【编辑:黄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