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微信小程序<重庆新闻网分享图制作工具>扫码
请用微信扫一扫分享
青海省原副省长文国栋受贿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
2022年04月01日 10: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重庆3月29日电(记者 刘相琳)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9日一审公开宣判青海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原书记、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原书记文国栋受贿案,对被告人文国栋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文国栋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0年,被告人文国栋先后利用担任中共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常委、海西州人民政府副州长、中共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中共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委书记、中共海西州委书记及青海省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91万余元。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文国栋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在未被宣布采取强制措施时向监察机关投案,如实交代受贿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其受贿37万余元人民币系未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刊发于印尼【千岛日报】

【编辑:张霁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