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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电费全面实行“月抄月结”模式 “两月抄表结算”退出历史舞台
2022年02月08日 12:08 来源:中新网重庆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图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供图

  中新网重庆新闻2月8日电(杨海涛) 重庆电费交纳将全面实行“月抄月结”模式,以前的“两月抄表结算”方式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办〔2021〕809号)和重庆市经信委《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重庆电力中长期市场化交易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经信电力〔2021〕32号)文件精神,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将统一调整供电辖区用户抄表时间,并按自然月进行电费结算,实现电费抄表结算周期与用户生产、生活周期同步。

  据透露,2022年3月起,用户抄表时间将调整为月末最后一日24时,原两月抄表结算用户将变更为每月抄表结算。3月当月,用户电费抄表结算起止日期为上次抄表日至3月31日。3月以后,电费抄表结算将以自然月起止日期为准,结算周期与自然月同步。

  4月起,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将于每月2日开始陆续计算上月电费,每月7日完成所有用户电费计算,已订阅电费短信通服务的用户将收到通知短信。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APP、电e宝、国网商城、95598网站、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查询、交纳电费。

  此外,用电违约金计算规则保持不变。低压用户的违约金计算时间为电费发行月(即用电次月)25日,高压用户的违约金计算时间以供用电合同约定为准。如有疑问,可咨询95598供电服务热线或当地供电营业厅。

【编辑:马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