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以来,重庆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3件。
24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重庆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推进情况。
组建“小公民法律课堂讲师团” 打造特色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
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方面,市高院以“一个小公民法律课堂”“一支法治教育队伍”“一套法治教育标准课件”“一间法治教育工作室”为核心,打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科学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法治教育整体合力。
同时,市高院还联合团市委启动“双援帮扶”项目。重庆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未成年被告人或被害人存在心理干预需求时,向市高法院提交心理咨询服务申请,市高法院审核通过后转交团市委“12355”青少年服务台评估,并委托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执行,形成覆盖面广、专业性强、响应迅速的服务保障机制。
此外,将不断推动完善成渝两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市五中法院与成都中院共建成渝犯罪信息协作筛查机制,建立“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
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9%
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面,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依法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82411件,向社会公开发布全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3件。
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共判处未成年被告人3757人,占同期判处有罪被告人总数的2.99%;其中不满16周岁的307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8.2%。
对于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手段不恶劣、后果不严重、犯罪前一贯表现较好、犯罪后认真悔改、存在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且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未成年罪犯,大胆适用非监禁刑,有效避免其在监管场所受到“二次感染”。
全市法院生效判决的未成年被告人中,非监禁刑适用率为49%。法律援助制度、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等未成年人案件特色审判机制得到较好落实。
持续大力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队伍培养建设,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配备专门员额法官和辅助人员,保持审判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化。目前,全市法院共有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审判团队45个,专门从事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员额法官、辅助人员125人。(记者 田韵沁)
审核:黄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