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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喝酒醉意未消 摩托追尾负刑事责任
2021年12月16日 11:49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12月16日电(梁必升) 酒桌上一杯再一杯,车轮下一“悲”接一“悲”,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酒后开车代价沉重,可偏偏还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近日,重庆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水大队接到报警,称一辆摩托车在龙水镇君逸宾馆外追尾一辆小车,有人员受伤。

  民警在事故勘察中,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徐某一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脑子当时是昏的,看到前面有车,我也没减速,开近了才看到对方是停着的,来不及刹车就撞上去了。”当被问起事情经过,徐某依旧心有余悸,也对自己酒驾的行为后悔不已。

  据调查,徐某当天中午在龙水镇一餐厅吃饭,期间喝了三杯共约六两白酒后回家中休息,下午五点过驾驶摩托车去吃晚饭,结果没想到酒劲还没过去,反应能力也迟缓了,导致追尾了前面小车。所幸此次事故仅徐某面部有皮外伤,且伤情无大碍。

  经交巡警认定,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将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经鉴定,徐某血液中定性检出乙醇含量为127.8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将依法吊销其驾驶证,并追求其刑事责任。

  交巡警提醒:酒驾、醉驾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勿心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

审核:张霁雯

【编辑: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