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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酿事故 反诬别人要赔偿
2021年10月24日 09:15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10月24日电(王成志)近日,市民张某无证醉驾摩托车上路,在酒精的作用下意识不清,撞上了临时停在路边的小轿车后,反诬对方将其撞倒,并要求赔偿,对方立即报警。结果,他不仅要承担事故损失,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让他追悔莫及。

  重庆市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接到报警称,近日,胜利路沃尔玛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司机不承认责任。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在现场,一名男子瘫坐在路边,手臂、腿部有擦伤,该男子满脸通红,浑身酒气,身旁倒着一辆摩托车,该车车轮变形。旁边还停着一辆小轿车,该车左前车门凹陷。

  当民警上前查看情况时,轿车驾驶员立即向民警指认受伤男子是摩托车驾驶员,涉嫌酒驾。轿车驾驶员告诉民警,当时,他将车临时停在路边正在捡掉落的东西,左后方驶来一辆摩托车,撞向他的车门后摔倒在地。他立即下车将其扶了起来,结果反被摩托车驾驶员说是被他的车撞倒,并索要赔偿。于是,他便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轿车驾驶员酒驾的嫌疑,而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58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

  民警立刻将张某带至医院抽取静脉血后,对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摩托车驾驶员姓张,家住汉渝路某小区,在双凤桥某工地上班。当天晚上7点,张某谎称自己有驾照,找工友借来摩托车前往胜利路某餐馆参加聚会,期间他喝了7瓶啤酒。晚上10点过,聚会结束后,张某驾驶摩托车回家,当行驶至胜利路沃尔玛路段时,张某在酒精的作用下感到头脑昏沉、意识不清,车辆突然失去控制,径直撞上右前方正常直行的小轿车,并迷迷糊糊地指责轿车肇事撞倒了自己。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仅手臂、退避有擦伤,并无大碍。

  据查询,张某并没有获取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对张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告诉他涉嫌刑事犯罪,并详细向他讲解了他将面临的处罚,张某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

  因这起事故是张某无证驾驶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张某涉嫌无证驾驶摩托车及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将面临罚款5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同时,民警对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他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醉驾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挑战法律底线。

审核:黄维正

【编辑: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