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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举措》《重庆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举措》
2021年09月18日 08:48 来源:重庆日报

  (七)推进美育评价改革。中小学生学习艺术类课程和参加艺术实践活动情况,逐步纳入学业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和改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探索将测评结果纳入初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逐步推动小学生艺术素质应测尽测,实现伴随式收集、数据化呈现、智能化分析。探索将艺术类学科纳入中考改革试点,适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记分科目,依据课程标准科学确定考试内容。

  (八)促进艺术学科创新发展。坚持以一流为目标,优化全市专业艺术教育学科布局。加强艺术类品牌学科、特色学科、优势学科建设,创新艺术人才培养机制,提高艺术人才培养能力。加强艺术师范教育,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守师范特质,坚持服务需求,强化实践环节,努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新型美育教师队伍。充分运用现有艺术学科研究点、学位点,每年组织申报一批国家级、市级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加强美育理论、实践和创新研究,强化高水平艺术学科创新团队和平台建设,整合相关学科资源提升美育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建设5—10个市级美育高端智库,构建多元化、高水平、特色化的艺术学科专业体系。

  四、着力改善办学条件

  (九)配齐配好美育教师。制定重庆市学校美育教师配备三年行动计划,加大美育教师动态补充力度,力争到2022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具备条件的国有专业文艺院团、机构等合作,特聘优秀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等兼任学校美育教师。鼓励其他学科教师通过专业培训后担任美育学科教学,实施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支教计划、艺术师范学生顶岗实习计划,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通过“国培”“市培”“县培”和专项培训以及校本研修,对艺术教师开展全员培训,每位教师每5年培训时间达到360学时。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相关美育活动计入工作量,保证美育教师在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教学成果奖评选中占有一定比例。搭建美育教师能力水平展示平台,每2年开展1次市级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优质课竞赛。建立美育名师团队培育机制,培育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加强美育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足美育学科教研员。

  (十)加强场地器材建设。制定重庆市学校美育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动学校美育场地建设、器材配备工作,并将场地器材建设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中职学校“双优”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等重要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建设满足美育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美术室、合唱室、舞蹈室、器乐室、雕塑室、手工室等专用教室,配齐配足相关器材设备。完善学校美育场地维修机制、器材设备补充更新机制,保证场地、器材、设备适应发展需要。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原则,为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必要的美育功能室和设施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办学特点和美育特色,建设相适应的功能室,配备特色器材,促进美育教育特色发展。加强高校美育场馆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与地方共建共享艺术场馆。

  (十一)统筹整合社会资源。新建的公共文化艺术资源优先布局在学校或其周边,推动公共文化艺术资源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将剧院、音乐厅、美术馆、书法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场所免费或优惠向学校开放,为学校开展美育课程教学和社会实践提供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组织学生开展美育研学旅行、现场观摩、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将艺术场馆向社会有序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课后服务活动,解决中小学课后“三点半”问题。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公益项目等方式支持学校开展美育教育活动,缓解学校美育教育资源短缺问题。

  (十二)助推乡村学校美育发展。大力实施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项目,培养一批能够满足乡村学校美育教学需要的全科教师。大力开展乡村学校非美育学科在职教师美育素养培训,提升乡村学校兼职美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活动指导能力。以学区为单位,加强乡村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推进乡村美育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推动乡村学校共享优质在线课堂资源。深化乡村学校美育教学改革,建立校际教师共享机制,开展城乡学校“手拉手”结对帮扶。补齐乡村学校美育师资和资源短板,通过“特岗计划”等加大艺术学科教师招聘力度。实施美育浸润行动计划,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开展乡村学校美育教育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帮助乡村学校开展美育教育,提升乡村学生美育教育水平。

  五、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各区县党委、政府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学校美育工作的总体谋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相关干部培训体系。完善学校美育工作管理机制,建立教育、宣传、发展改革、财政、人力社保、文化旅游、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学校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各区县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多渠道支持学校美育教育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统筹安排生均公用经费,按要求确保美育工作正常开展。

  (十四)加强制度保障。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学校美育教育的政策规定,研究制定规范学校美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完善重庆市学校美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把学校美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推动纳入中职学校“双优”建设、高职院校“双高”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等成效评价。完善中小学美育工作自评制度,建立区县、高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区县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予以问责。

  (十五)营造社会氛围。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挖掘学校美育工作典型案例,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教育成果。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宣传学校美育工作好故事,传播学校美育工作好声音,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的良好氛围。

审核编辑:黄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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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