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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喜提新车喝酒庆祝 酒驾回家被查受罚
2021年09月12日 09:39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9月12日电(郑丽梅 王成志)近日,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居民罗某购买新车后邀请几个朋友喝酒庆贺,酒后兴奋,忘了法律,侥幸驾车回家,结果途中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厉处罚。

  罗某是一位农民工,以前驾驶一辆破旧摩托车代步,朋友们经常“戏说”他,他自己也觉得“很丢份”、没面子。9月4日,他咬牙花了六千余元买了一台高档摩托车。

  喜提新车后,罗某非常高兴,晚上邀约几个老哥们到镇上一起喝酒庆祝:一是想和朋友们分享喜悦,显摆显摆;二来是想把自己丢掉的面子挣回来,不再让别人看不起。

  当天晚上,罗某与3个朋友在镇上某饭店,炒了几个“硬菜”,抬来一箱啤酒,就开始整起来了。听到朋友们对他新车的夸赞,他觉得扬眉吐气了。罗某半夜23时许要去接下晚班的妻子,不敢多喝,只喝了2瓶啤酒。喝完酒后,大家便各自回家。

  罗某心想自己平时酒量很大,两瓶啤酒就当漱漱口。于是,他心存侥幸,带着快乐心情,一路轻松愉快地驾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至两江大道就被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查获。民警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8mg/100ml,构成酒后驾驶。当民警查获他时,他还兴奋地说:“买了新车,一时高兴,就忘了法律交规!”

  民警批评其忘了法律、忘了安全、不顾后果的酒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罗某酒后驾车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其禁驾半年。也就是说,他这半年内,都不能在驾车了。真是乐极生悲!

  交巡警提醒:心情再高兴也要牢记法律法规,牢记交通安全。绝对不能因为喜事而忘乎所以、酒后驾车上路,好事变成坏事。

【编辑:高吕艳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