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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左还是让右?没信号灯该怎么走?
2021年08月04日 09:57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8月4日电(刘畅 王成志)近日,驾驶员徐某因开车未按规定让行引发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现实生活中,部分驾驶员不懂如何让行,开车进入路口让左还是让右?重庆渝北交巡警蜀黍为你详解让行规则。

  7月27日中午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接到报警称,悦来街道马头山路与高义口东路的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迅速赶至现场处置。

  在现场,一辆红色轿车和一辆黑色轿车停在路口处,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为了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民警拍照取证后,迅速指挥两车驾驶员将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位置。

  民警对两位驾驶员进行测试,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在民警了解事故经过时,两位驾驶员在一旁争论不休,都说自己是正常直行,怪对方不减速。

  经民警调查,这起事故是红色轿车驾车直行时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所致,该驾驶员姓徐,45岁,家住渝北悦来。

  当天,徐某驾车回家,一路上和坐在副驾驶的妻子聊天听歌,车速较快。当行驶到高义口东路与马头山路的十字路口附近时,徐某见右边道路有一辆黑色轿车从直行车道朝路口驶来,认为自己车速快,对方应该会让行,因此,他没踩刹车,反而踩了一脚油门,准备加速通过路口。可就在他加速抢行时,两车发生碰撞。

  民警判定红色轿车驾驶员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一听当即生气地问道“大家都是直行,为什么要我承担全责?”民警耐心地告诉徐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该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听完民警的解释,徐某挠挠头表示羞愧,“考驾照的时间过去太久了,我竟都已经忘记这些规则了,还是该好好学习啊。”

  因这起事故是徐某直行未让右方来车先行造成,负事故的全责,承担事故造成的损费共计2万余元。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徐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渝北交巡警蜀黍详解五条让行规则:

  其一,转弯让直行。在路口,直行的车辆车速较快,转弯让直行能减少拥堵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二,让右原则。在没有交通警察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两车交叉方向直行,这时需要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因为在司机的视线中,左侧距离司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一般左侧的车会提早发现右侧车,所以右侧车辆应当被让行;

  其三,右转让左转。对于对向行驶的车辆,一个向右转,一个向左转,驶入同一路口的情况下,右转的车要让左转的车先行。因为左转车行驶轨迹较长,如果右转车没有让行,左转车只能停留在路口,会严重影响路口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而且一旦发生碰撞事故,则右转车承担全部责任;

  其四,借道车让原道车。在路上遇到障碍物,需要接到的情况下,需要让无障碍车先行。但是,如果有障碍一方已经行驶到一半,无障碍一方应当降低速度或停车让行;

  其五,斑马线让行人。开车遇到斑马线有行人通过时,需要停车让行。万一让行人,行人不走,司机可以向行人挥手示意,提醒行人先行通过。

审核编辑:樊钰纯


【编辑: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