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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 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
2021年07月03日 16: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强调,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

  意见明确,持续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义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突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这个事关全局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逐步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等化,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加快推进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

  基本原则方面,意见指出,聚焦重点,科学规划。围绕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根据人口流动变化趋势提前研判学位供需变化,坚持城乡并重,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巩固完善,提升质量。坚持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与优化提升办学能力相结合,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和生活基本需要,更加注重学校办学质量提升。

  省级统筹,有序推进。省级统筹相关资金和项目,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倾斜力度。地市和县级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有序推进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主要目标方面,意见明确,2021—2025年,城镇学校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全国义务教育阶段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进一步降低;学生寄宿需求基本得到满足,学校教学生活条件持续改善;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明显提升;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条件得到有效保障;校园文化建设不断加强,良好的育人氛围更加浓厚。

  重点任务方面,意见提出,一是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各地要以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优先规划、持续改善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的基本办学条件,切实加强未达标学校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配齐洗浴、饮水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打造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完善教育配套设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就近入学。

  二是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各地要统筹兼顾城镇化进程和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要求,完善区域内学龄人口动态监测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引导学生合理流动。要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优化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新建、改扩建必要的义务教育学校,满足城镇学生入学需求,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现象。鼓励各地建设九年一贯制学校。在拓展办学空间有困难的中心城区,积极探索校舍综合利用模式,提高学校空间利用效率。

  三是稳步提升学校办学能力。各地要全面总结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线教学经验,改善网络设施,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支持学校网络设施设备以及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更加注重支持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教师教学水平,推动线上教学开展,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根据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要求,配齐所需必要设施设备,特别要建设好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不断提升教育设施和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意见要求,在做好义务教育能力提升工作的同时,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多渠道解决好教师基本住房,建设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

【编辑:高吕艳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