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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面回应热点问题 环保微宣讲走进璧山高新区
2021年06月18日 20:57 来源:新华网

  建设用地在哪种情况下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全市具有固体废物回收资质的企业有哪些?……6月17日,“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环保微宣讲进园区发布活动走进重庆市璧山高新区。现场,5位新闻发言人围绕企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相关热点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2014年国家修订出台新《环境保护法》,在生态环境领域这部法律是一个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为什么它是最严的环保法呢?”活动开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副处长刘宾七便抛出问题。

  “因为它规定了很多新的制度和措施。比如新增了查封扣押、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产停产和停业关闭等措施;明确对未批先建拒不改正、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拒不改正、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污等情形,对相关人员要予以行政拘留……”

  随着刘宾七深入浅出的讲解,《环境保护法》的相关知识从书文里飞到了企业代表们的“心坎上”。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报送所在地生态环境局评审,并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随后,来自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罗毅向大家讲解了企业容易忽视环保执行相关问题。

  “那建设用地在哪种情况下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呢?”现场企业代表心中好奇。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67条规定,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生产经营用地的用途变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权收回、转让的,应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罗毅认真回答。

  针对在场企业代表关心的简化危废跨省转移流程问题,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重庆正积极与周边省份合作,比如与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达成共识,将8个大类别的危险废物纳入“白名单”,并制作了相应的“一图一册”,方便群众一图读懂,从而提高相关工作效率。

  当天,在一问一答中,那些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颇为困扰的相关问题就有了解决的方向。

  据悉,当天举行的环保微宣讲进园区(璧山)发布活动是重庆市“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由重庆市政府新闻办策划举办,旨在推动新闻发言人进城乡社区、进产业园区、进大学校区,面对面地为基层群众解读政策,回应大家提出的问题,帮助大家解决一些急难愁盼的问题。(刘磊)

【编辑:马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