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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出台支持科技创新“税务12条”
2021年06月11日 13:09 来源:重庆晨报

  6月10日,重庆市税务局官网发布《关于优化税收服务支持科技创新的通知》,从强化政策辅导、细化服务举措、优化后续管理、深化协同共治4个方面出台了12条举措,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12条举措重点聚焦落实科技创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持续减轻创新市场主体负担,通过分行业、按事项编制优惠政策指引,组建专家服务队开展税费政策宣讲,在纳税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设置科创专席专窗等方式,提高支持科技创新税费政策知晓度,确保政策红利及时精准释放,助力市场主体创新。

  “我们还细化服务举措,让创新市场主体享受政策更快更精准。”重庆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姚朝智介绍,通过不断优化“精准推送”“点即报”“一表集成”等智能化税费服务举措,推动优惠政策直达快享。

  同时,继续加快退税办理进度,对重点科技创新出口企业,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加快其资金流通。针对重点科创企业,还将建立市局—区县两级定点联系制度,定期上门问需、纾困解难,护航科创企业发展。

  在创新市场主体后续管理上,姚朝智表示,将改进后续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执法精准度。一方面,将对科创企业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落实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另一方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非强制性执法、“首违不罚”等举措,支持创新市场主体小错自纠、自我更正,用有温度的执法激发创新活力。

  支持创新发展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对此,重庆市税务局将从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健全立体协作机制、助力科创企业融资等方面,加强税企、税银、税务部门与科技、人社、财政等部门协同共治,切实为创新市场主体办实事,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速创新进程。

  姚朝智表示,重庆税务部门将通过大数据分析、及时跟踪问效、严格考评考核等方式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12条举措,在帮助创新市场主体用足用好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持续降低税收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重庆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附:通知全文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关于优化税收服务支持科技创新的通知

  渝税发〔2021〕31号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各派出机构,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强化政策辅导,提高税费政策知晓度

  (一)编制优惠政策指引。系统梳理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分行业、按事项编制《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系统集成优惠事项的政策要点、优惠方式、享受条件、办理流程,通过税务官网等公开发布,确保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广为周知。

  (二)开展税费政策宣讲。依托系统内“三师”、岗位能手、业务骨干等人才库资源,组建市局和区县局两级专家服务团队,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系统解读税费政策。依托纳税人学堂举办专题讲解,运用新媒体推出政策解读套餐,组织进园区开展政策宣讲,确保科创企业懂政策、会操作。

  (三)设置科创专席专窗。12366纳税服务热线设立科创企业咨询专席,在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的办税厅设置服务专窗,准确解答涉税难题,快速办理涉税事项,护航科创企业发展。

  二、细化服务举措,提高政策享受便利度

  (四)提供智能税费服务。运用大数据技术主动甄别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科创企业,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信息。优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点即报”申报系统和企业所得税“一表集成”申报服务,通过信息系统自动采集数据,减少填表项,提升科创企业办税便利。

  (五)加快退税办理进度。依托电子税务局和全程电子退库系统,压缩信息资料传递时间,通过系统自动校验,提高退税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及时获得退税款。对重点科技创新出口企业,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加快资金流通。

  (六)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建立完善科创企业纳税人清册,选取重点科创企业,建立列名管理服务名单,构建市局--区县局两级定点联系服务机制,定期上门问需,“点对点”精准服务。

  三、优化后续管理,提高监管执法精准度

  (七)改进后续管理模式。构建动态“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对科创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信用高的纳税人在发票增量、延期纳税等方面简化手续;对风险高的纳税人在退税审核、联合惩戒等方面加大力度。

  (八)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对科创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适用“首违不罚”,支持科创企业小错自纠、自我更正,减少入户检查,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激发科创企业活力。

  (九)规范税收执法方式。探索建立“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科创企业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四、深化协同共治,提高科创企业满意度

  (十)畅通税企沟通渠道。依托税企微信互动平台,畅通科创企业诉求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通过走访、访谈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切实为科创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十一)健全立体协作机制。建立完善与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科协等部门的联席机制,联合开展政策辅导和问题调研,在科创企业培育、相关资格认定、技术成果转让、数据统计核算等方面加强工作衔接,深化信息共享,细化政策执行口径。

  (十二)助力科创企业融资。深化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作,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为依法诚信纳税的科创企业提供优质的“银税互动”服务,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增强初创型科创企业的融资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1年6月9日

  (记者 孙琼英)

【编辑:陈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