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微信小程序<重庆新闻网分享图制作工具>扫码
请用微信扫一扫分享
抓癞蛤蟆也犯罪 大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2021年06月02日 18:29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5月31日电 (梁必升)大家都知道野生动物是不允许猎捕的,但很多人并不知道抓癞蛤蟆也可能涉嫌犯罪。5月22日,重庆大足警方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嫌疑人1名,查获中华蟾蜍78只。

  据了解,22日凌晨0时许,大足区公安局宝顶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铁马村附近疑似有人在抓蟾蜍。

  民警迅速出动,在铁马村经过约1小时的搜寻,在与辖区交界的中敖镇金盆村一田边发现有类似手电的光束。走近一看,一女子蹲在路边,手上戴着一双有污渍的手套,正拿着手电筒往水田里照射,身边放有两个尼龙口袋,一个蓝色塑料背篓。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尼龙口袋里装着数十只蟾蜍,经清点共78只。

  据女子交代,她是大足宝顶镇人,听说蟾蜍能卖钱,便决定抓点蟾蜍来卖。她从头天晚上9时许,从宝顶铁马村出发往中敖镇金盆村方向走,在沿路的田边、草丛、树林抓蟾蜍,没想到近5个小时的“成果”当场就被公安机关查获了。

  据民警邓小伟介绍,该女子猎获的蟾蜍均为中华蟾蜍,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或者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

  女子通过手电筒照射蟾蜍眼睛,致使其暂时失明陷入呆滞,她的捕捉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狩猎罪,目前已被大足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均属于违法行为。

【编辑:马佳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