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微信小程序<重庆新闻网分享图制作工具>扫码
请用微信扫一扫分享
酉阳公安发布通告 实行违法犯罪线索有奖举报
2021年05月24日 11:22 来源:中新网重庆

  中新网重庆新闻5月18日电(敖川)为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的有效结合,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的积极性,及时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5月18日,重庆酉阳自治县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实行违法犯罪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以下解称通告),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告明确了受理范围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线索,要求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相关资料要真实有效,要说明线索来源。群众可通过拨打110或023-75559371电话举报;关注“平安酉阳”微信公众号,进入有奖举报平台进行网络举报;通过“12110”短信报警平台进行短信举报,以及通过信件方式或者直接酉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上门举报。

  通告公布了有奖举报的奖励标准和兑付方式。破获刑事案件的,根据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奖励200元至40000元;抓获逃犯的,根据逃犯等级,奖励200元至20000元;查获吸毒、偷越国(边)境特别是偷越到缅北地区等治安案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奖励200元至1000元;对提供和举报的线索中涉及的犯罪活动属于社会危害程度特别严重的,奖励金额可以不受以上数额的限制,按随案公布的数额奖励;对于涉恐涉暴、涉众型经济犯罪、涉假犯罪等公安机关另有特别规定的案件线索奖励,按照特别规定执行。

  奖励兑付在案件破获、查结后进行,举报人根据通知到县公安局犯罪举报中心或指定地点领取;通过网络举报的,根据举报人自愿,可通过“平安酉阳”微信公众号转账至举报人;同时明确自举报人接到领奖通知起,可在30日内领取。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告还明确了相关权益保护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及其提供和举报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过程中不得公开举报人及其举报内容的信息。公安机关对可能发生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因工作失误造成举报人人身安全和财产等受到威胁或损害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查证。对不积极查证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未经举报人同意,透露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借举报为名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举报人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违法犯罪线索,警民携手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编辑:李娅】